传教育。
在升旗仪式上全体师生了解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,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
根据实际情况。李校长在升旗仪式中对学生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:
⒈是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,形成崇尚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,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。
⒉是要认真学习与我们现阶段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,如,《教育法》、《国旗法》等等。通过学习,增强法制观念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。
⒊是要在学校生活中,守法要从守纪做起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着重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。
升旗仪式结束后,李校长组织教师开会。会上李校长指出,全校党员和教师要充分发挥领导、核心作用,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。要模范遵守宪法,做到违宪的话不说、违宪的事不做。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,诚恳服务人民和学生,自觉接受监督,按照宪法规定恪尽职守、履职尽责。要搞好宪法宣传,认真组织宪法宣誓活动,把宪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。要积极开展全民学习宪法行动,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,真正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。
最后,李校长希望师生们利用“国家宪法日”的好时机学习宪法,了解宪法,燃起普法的热情,深入领会宪法精神。他号召大家行动起来,从自己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,自觉做一个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的好公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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